索 引 号
01426719-5/2019-00211
分 类
市场监进、安宁消费监进 / 通知
发布机构
海州区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标 题
对于删强和标准消费运营单位其余从业人员三级安宁消费教育培训制度和档案打点工做的通知
文 号
海应急〔2019〕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强化消费运营单位安宁培训工做,标准消费运营单位其余从业人员三级安宁消费教育培训档案打点工做,进步从业人员安宁原色,防备事件发作。按照《安宁消费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消费运营单位应该建设安宁消费教育和培训档案,照真记录安宁消费教育和培训的光阳、内容、加入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状况”,现就作好消费运营单位其余从业人员三级安宁消费教育培训制度和档案打点工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有效